為嚴格土地資源管理,加強土地市場調控,優化土地資源配置,規范土地儲備運作,有效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高項目用地保障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戰略布局,合理確定土地供應總量及土地儲備總規模,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優先保障全縣重點項目、民生工程、產業項目、基礎設施及招商引資項目等用地需求,為促進鄯善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資源保障。
二、制定原則
(一)依據規劃,統籌安排。土地儲備計劃編制以“十四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為引領,以項目需求為目標,以產業保障為重點,計劃和實施相統一,合理確定計劃指標,指導各類項目落地實施。
(二)產權清晰,凈地收儲。入庫儲備土地產權清晰、無查封、無抵押、無擔保,土地供應前做好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地下構筑物、障礙物等清除工作,確保凈地儲備。
(三)供儲結合,規模適度。堅持“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的儲備土地基本思路,結合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合理確定土地儲備規模,保障土地儲備總量動態平衡,促進土地市場平穩發展。
(四)儲備計劃適當調整。根據收儲地塊的具體情況,可作適當增減調整,對不在計劃范圍內的地塊,若利用條件成熟,可在履行相關報批手續的情況下優先收儲。
(五)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優先儲備國有存量建設用地、閑置土地、低效用地,盡量不占或不占農用地,盤活全縣國有存量、閑置和低效用地。
三、重點儲備范圍
2025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和2025—2029年度土地儲備五年滾動計劃重點儲備范圍包括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收購的土地、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征收批準手續并完成征收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四、計劃指標
(一)2025年土地儲備計劃
1.年度儲備規模:本年度計劃儲備土地60.3676公頃(905.514畝)。其中:存量土地60.3676公頃(905.514畝)。
2.儲備土地供應規模:2026年計劃儲備土地供應3宗,面積4.9719公頃(74.5785畝);2027年計劃儲備土地供應5宗,面積12.7033公頃(190.5495畝);2028年計劃儲備土地供應5宗,面積7.4704公頃(112.0560畝);2029年計劃儲備土地供應6宗,面積35.2220公頃(528.33畝);
3.年度資金使用規模。本年度資金規模1.3億元,全部為申請專項債。
(二)2025—2029年度土地儲備四年滾動計劃
2025年-2029年計劃儲備土地 60.3676公頃,其中2026年儲備土地4.9719公頃(74.5785畝),2027年儲備土地12.7033公頃(190.5495畝);2028年儲備土地7.4704公頃(112.0560畝);2029年儲備土地共35.2220公頃(528.33畝)。
五、保障措施
(一)堅守政策紅線。土地收儲要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嚴格按照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相關政策規定,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征地拆遷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利益。
(二)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土地儲備計劃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鄯善縣自然資源局年終要將計劃執行情況專題向縣政府報告。
(三)建立健全土地儲備運作機制。堅持以縣政府為主導,統籌縣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商工局等單位,對土地收儲、供應等實行統一調度,嚴格按照計劃予以落實。
(四)建立土地儲備資金保障制度。縣財政局要調度好土地儲備項目所需資金,嚴格按照規定將土地儲備資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通過整合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讓收入和其他財政資金予以保障,確保年度土地收儲資金需求,實現土地收儲工作的良性循環、滾動發展。
(五)優先盤活存量,提高利用效率。加大城市低效、閑置、企業改制、行政事業單位搬遷等國有存量用地收儲力度,充分拓展建成區土地利用空間。鼓勵企業利用存量工業用地建設高標準廠房以及自主兼并重組等方式盤活閑置、低效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