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機構名稱:鄯善縣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
辦公地址:鄯善縣新城路1187號
辦公時間:
夏季 上午:0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負責人:趙偉(農業農村黨工委書記、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聯系方式:0995-8389502、0995-8381503
二、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自治區、市委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戰略規劃,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監督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研究。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畜禽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養殖業、國有農牧場、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相關管理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監督實施。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轄區內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中央、自治區、市政府、縣政府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農機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全縣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業援外工作。
(十四)負責農業機械化作業質量監督和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新產品及機械質量事故鑒定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統計、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教育培訓和標準化工作。
(十五)負責畜牧業、獸藥和獸醫器械、動物疫病防治、檢疫監督、飼料飼草、畜禽屠宰等行業監督管理和體系建設,并制定相關發展規劃、計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
(十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畜禽產品的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和重大動物疫病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十九)與鄯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鄯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與鄯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標準、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事務;
2、綜合性材料收集、整理、起草工作;
3、重大會議的組織;
4、負責局機關文電、修志、信息、保密、督查、檔案和維穩、安全工作;
5、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動監科
1、規范實施動物(產地、屠宰)檢疫和電子出證管理工作;
2、強化豬牛羊養殖屠宰環節“瘦肉精”抽檢工作,督促指導各鄉鎮積極開展養殖屠宰環節“瘦肉精”抽檢工作;
3、做好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備案、調入審批、落地監管工作;
4、強化動物養殖場、動物屠宰場、動物診療機構及獸藥經營使用環節監管及執法檢查工作,嚴厲打擊養殖、屠宰、獸藥經營各環節違法違規行為;
5、加大獸藥、飼料等禁用物品查處,不定期對獸藥經營店和養殖場投入品進行監管檢查,強化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
(三)畜牧科
1、落實畜牧業發展政策,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產業發展重點、措施、重點項目及投資建議;
2、負責畜牧業生產建設項目的篩選、申報、管理、指導實施;
3、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
4、負責涉牧類農業保險工作;
5、負責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管;
6、承擔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日常事物。
(四)種植科
1、糧食安全、菜籃子、農業生產統計工作;
2、農業防災減災、種植業保險工作;
3、棉花目標價格改革、國有農牧場改革等工作。
(五)檔案整改科
1、負責鄉村振興反饋問題整改、宣傳培訓、督查指導工作;
2、離退休黨支部等工作。
(六)信息監測科
1、負責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新疆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數據的維護、更新、分析和統計監測等工作;
2、負責做好防止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工作,定期與民政局、醫保局、衛健委、水利局、住建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共享;3、負責做好鄉村干部相關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4、負責督導各級干部包聯脫貧戶、監測戶開展幫扶。
(七)項目科
1、統計匯總年度涉農項目工作,積極督促各項目實施單位及負責人組織實施完成涉農項目任務;
2、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3、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
4、擬定現代農業產業園規劃編制工作。
(八)黨建辦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支持和協助單位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認真做好黨建常態化工作,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開展好“主題黨日”,開好組織生活會,過好組織生活,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4、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5、負責發展黨員的日常工作,對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6、做好黨組織關系轉接、黨費收繳和管理、黨內統計等工作。
(九)考核評估科
1、負責鞏固脫貧成果和鄉村振興相關文件、領導講話等起草工作;
2、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會議安排、會議保障及綜合協調等業務工作。
(十)農機監理科
1、承擔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和車輛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工作會議、學習有關文件精神;
2、組織做好大型工程機械設備的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開展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年度技術檢驗工作,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
3、組織做好大型工程機械設備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發證及年度審驗(操作證)等工作;
4、組織全縣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安裝裝定位管制系統終端設備,將安裝定位管制系統終端納入年檢范圍和日常監管重點,開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對大型工程機械設備監控平臺的使用工作,并做好日常監管維護。根據公安機關規劃的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和車輛禁行區域和路段,在定位管制平臺中設置“電子圍欄”,定位管制終端發出警報時,要聯合公安機關及時趕赴現場處置;
5、加強對農業機械和大型工程機械設備的日常監督檢查,開展農機專項整治等工作。及時處置使用單位及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6、組織做好拖拉機的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開展拖拉機年度技術檢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拖拉機報廢、注銷、切割等工作;
7、組織做好拖拉機駕駛人員的考試、發證、換證及年度審驗(駕駛證)等工作;
8、加強農機市場執法監管;
9、開展農業機械和大型工程機械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進一步增強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
10、查處和立案處罰各類違法違規現象。
(十一)財務科
1、做好單位預算、決算,年度財政供養報表、年度政府財務報告、單位內控報告工作、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編制工作;
2、做好單位人事系統每月工資編制、審核、上報工作。
3、做好單位個人社保、公積金、所得稅每月的計算和匯繳工作以及年度清算工作;每季度應在國家稅務局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報工作。
4、做好單位人員調入、調出以及調職稱、調資等工作;并做好下屬各單位事業人員調職稱、人員增、減的審核工作。
5、做好村級防疫員的每月工資申請、發放、社保代扣代繳、財務資料收集、整理等各項工作。
6、做好大額支出上會事宜、報備第五紀檢組并做好會議記錄等工作;
7、做好線上、線下的政府采購、按時上報采購統計季度及年度報表等工作。
8、做好單位每月全口徑債務的報送、單位資產的月報、國有資產年報工作。
9、做好全國農業系統人事勞動年度統計工作和年度統計局的勞資統計工作。
10、做好單位整體績效;協助各業務科室做好項目績效目標及事中監控、事后撰寫績效報告等工作。
(十二)法規科
1.承擔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2.承擔規范自由裁量權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3.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復核、聽證工作;
4.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
5.承擔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培訓及執法證的申領和管理工作;
6.組織開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7.組織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工作;
8.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十三)檢測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和生產過程中的日常速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2、承擔農業廳或有關部門制定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優質產品的評選和復查檢驗;
3、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咨詢、宣傳培訓工作;承擔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負責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抽樣檢測工作;
5、負責制定縣域內農產品質量檢測方案,編寫農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6、負責權限農產品生產基地、農資市場的農產品及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日常檢測工作;
7、接受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委托檢驗和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咨詢、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量化考核、達標驗收等工作;
8、參與縣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關技術規范的制定、修訂及驗證工作;
9、定期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信息,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對全縣農產品市場的監理工作;
10、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樣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抽樣技術研究,并制定抽樣技術規范;
11、協助調查和評估農產品藥殘超標突發事件;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產業振興科
1.負責鄯善縣鄉村產業振興專項組相關工作;
2.負責休閑農業重點縣申報、美麗休閑鄉村申報、休閑農業精品線路等休閑農業類工作;
3.負責農畜產品、特色林果業等農產品加工及加工企業培訓等工作;
4.負責農業產業化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聯農帶農、龍頭企業培育、申報、認定、監測、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做好涉農企業信貸的牽頭宣傳工作;
6.承擔農產品銷售、農產品市場開拓、品牌建設;
7.負責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企業進出口相關統計工作;
8.負責基層服務站點項目建設、跟蹤產業集群項目及產業其他類項目建設工作;
9.牽頭開農業各類展會有關工作,配合文旅、商工等部門做好展會及電商相關工作;
10.負責開展自治區、國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鎮建設申報工作;
(十五)鄉村振興指導科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農村人居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文件精神,督促鄉(鎮、場)強化日常環境整治提升。
2、持續推進農村戶廁建設工作,及時制定農村戶廁建設工作方案,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聚焦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將上級農村戶廁建設與管理規范落到實處。
3、開展秸稈、垃圾禁燒巡查工作,及時發現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現象,將查處情況通知發生地鄉(鎮、場)領導,做到快速處置、及時引導。
4、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相關企業對農作物秸稈進行加工,產生木炭、菌包等,使其達到綜合利用。
5、加強督促指導,對各鄉(鎮、場)、村(社區)完成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及時指出突出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報分管常委后進行通報提醒。